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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公告

姜堰区出台政策打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仗

 为进一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,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,顺应广大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期待,在巩固“十二五”以来村庄环境整治成果基础上,继续整治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,建设美丽宜居乡村,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打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仗,姜堰区出台《姜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(2018—2020年)》  

 行动计划明确了以治理农村生活垃圾、治理农村厕所粪污、治理农村生活污水、治理农村河道沟塘、治理农业废弃物、提升农村村容村貌、提升村庄规划设计水平、提升传统村落保护水平、提升建设和长效管护水平、建设特色田园乡村、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等11项重点工作,计划用三年的时间在全区农村普遍开展“四清四化四改”行动, 2018年9月底前,实现农村积存垃圾清运全覆盖;2018年底前,实现农村“五面清洁”全覆盖和农村通组入户道路硬质化全覆盖;2019年,全面启动村庄污水治理一体化建设;2020年全面开展村庄绿化、亮化工程,因地制宜增绿添绿,实现村内干道路灯照明无死角。通过三年的努力,到2020年,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,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,农民群众获得感、幸福感显著增强。所有一般自然村庄达到“整洁村”标准。  

 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,至少30%的镇开展全域农村生活垃圾试点示范。基本完成农村户厕无害化改造,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。60%以上的行政村建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,村容村貌显著提升,长效管护机制健全有效,乡村整体美丽宜居。  

 依据镇村布局规划,引导规划发展村庄拓展人居环境改善的内涵,建设“美丽宜居乡村”,其中有条件的“特色村”和“重点村”争创“特色田园乡村”。到2020年,全区建成110个左右 “美丽宜居乡村”,10个左右“特色田园乡村”。

2018-07-27 | 来源:泰州政府网